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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媒体 广告(新媒体广告软文的创作更加灵活)

发布时间:2024-05-14 10:01:42 广告牌制作 166次 作者:21广告网

“标题往往很吸引人,文字也很漂亮,读完后才发现,其实是一篇卖东西的广告软文。”近年来,新媒体广告软文猖獗。这些软文有的在文末标注了“促销”二字,有的则标注不明确,很容易误导读者,不仅引起受众的反感,更重要的是,引起了受众的反感。其中隐藏着大量“带病”、“有毒”的广告。

《一大清早女儿对妈妈说了一句话,妈妈瞬间落泪!》,这看似一条温暖的新闻,实际上是一篇宣传北极甜虾的软文。同样,《致爱人:我想从容地度过这一生》与浪漫无关,而是一个卖肥皂的广告。当前,网络新媒体中,许多从温馨文章到广告的反转让人措手不及。这些广告软文大多标题富有情感、励志,聚焦现代社会和生活话题,引起读者共鸣。当人们一步一步被带入文章的意境时,广告产品就立刻推出了。

新媒体 广告(新媒体广告软文的创作更加灵活)

广告软文本质上就是广告。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号文第七条明确规定:“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明确标明‘广告’,以便消费者辨认其为广告。”然而两年多过去了,新媒体广告软文不标注“广告”的问题仍然十分普遍。今年3月,相关调查机构对2012名受访者进行的调查显示,97%的受访者都遇到过阅读新媒体文章,最后才发现这是一篇广告软文的情况;对于此类广告软文,56.1%的受访者表示厌恶。

根据《广告法》规定,广告违反规定且无法识别的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,并对广告发布者处10万元以下罚款。但现实中,很少有新媒体平台因此受到惩罚。该法被搁置,反映出传统监管对于新媒体广告软文的无能为力。

首先,与传统主流媒体相比,互联网蕴藏着海量的信息,大大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。此外,新媒体广告软文创作更加灵活,推广更加隐蔽,嵌入广告几乎无缝且难以察觉。普通观众在发现是广告后,要么一笑置之,要么置之不理,很少向相关部门举报,这越来越让一些新媒体平台更加底气十足。

其次,新媒体广告软文的定性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争议。例如,运动账号分享一双跑鞋的体验,旅游账号发布旅游指南并推荐景点和酒店,美食账号分享当地餐馆和著名美食……很难识别这些是内容还是内容。广告。

新媒体广告软文戳中监管软肋,不仅带来受众反感问题,还造成违法广告泛滥,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。许多违法广告中夹杂着新闻信息,很容易让读者误以为是真实的新闻信息。不久前,一则彩票“新闻”《95后奇女子,躺家10天,只用100元存款,刷出20万收入》出现在多家网络媒体上。文章提供了非法彩票网站的联系方式,不少彩票玩家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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