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设计标志(广告标识规范)
广告标牌设计标准原则。标准是指按一定的比例关系给出的视觉感受。它与实际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和联系。标准可能与实践新墙一致,也可能与实践标准不同。部分、部分与部分的联系,以及不同环境、不同空间范围的视觉感受,以及环境对人们心灵的影响。
公共环境标识系统的份额对其标准规划具有决定性影响。根据现有形态标牌与核心墙的规划比例,可以计算出公共环境标牌的整体和局部规格。当然,这样得到的标准只是一个参考标准。在此基础上,还要总结其他影响因素,综合考虑。
公共环境标识标牌规划的标准必须符合人体工学要求。通过数据计算,得出各种活动的标准依据,然后将此依据运用到标识设计中,确保满足人们的活动需求,并注重其舒适度。在具体的标识设计中,要充分考虑人的角度、视距、观看角度以及各种人体活动的需要,把握整体造型、微材料、质感等要素,打造优良、舒适的标准。
公共环境标识标准规划还应考虑地质环境标准,使标准有序,形成标准序列。
例如,城市地标标志必须有更大的标准,增强其空间控制能力,形成标志性的视觉效果;标牌的施工必须按照生产标准进行规划;旅程标识标准必须相对较小,以适应旅程环境和人群。视野范围是原则;室内环境规划的公共公共环境标识标准必须较小,以符合室内环境和人体工程学的原则。
公共环境标识的标准也与规划理念密不可分。规划中的不同理念对标准影响很大。
例如,如果想注重公共环境标识的视觉吸引力,可以选择较大的尺寸;如果想注重它的功能,可以选择适合人们日常观看的尺寸;如果想要增强气氛,有多余的效果,可以选择较小的尺寸。
标牌规划的三种常见视觉标准
对于相对开放环境中的形状,视觉尺寸一般小于实际尺寸。在具体标牌设计中,可以通过增大尺寸或处理尺寸的影响因素来进行调整。
根据实践经验,一般目视标准与实用标准的比例在1:1.2至1:1.5之间。例如,户外环境下用于标牌制作的写实肖像雕塑,如果按照真人的标准制作,其视觉尺寸会明显变小;按照1:1.2的比例标准,拟真人像的尺寸规划在220cm左右,这样视觉尺寸显得正常。
在公共环境标识标准规划过程中,视觉标准规划常见三种情况:
1、人们的视觉标准和实用标准是一致的。公共环境标识给人以真实、自然、舒适、安逸的感觉。这种方式适用于距离人较近的公共环境标识。例如:路标、指示牌、招牌、招牌等。
2、为了满足精神功能要求或赋予公共环境标识特殊性(如标志性),往往有意识地选择夸张的标准。例如,城市的标志性雕塑、标志性建筑大多采用大尺度,形成宏伟、优美的气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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