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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广告烦(电梯广告惹争议怎么处理)

发布时间:2024-05-12 02:36:25 广告营销 562次 作者:21广告网

不得不承认,电梯作为一个封闭的场景,其高到达率和多样化的业态往往受到众多广告主的欢迎,从而带来大规模的广告投放。同时,也有大量的数据证明了电梯在户外广告中的价值。

但至于阶梯媒体是否真的是“强奸式”,我们应该分两部分来看。

电梯广告烦(电梯广告惹争议怎么处理)

电梯广告为何如此“反感”?

说到电梯广告,相信大多数读者脑子里都自动生成了“子弹”,浮现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电梯广告:“XX旅游摄影,想拍哪儿就拍哪儿”、“女人是漂亮”“太完美了”“芝士棒,芝士棒,高钙营养,陪我长大,真好吃”……

电梯凭借其独特的优势,往往让广告变得隐形。虽然电梯广告因其覆盖面广、渗透率高、传播力强、媒体成本低而受到广告主的青睐,但俗话说“A是蜜,B是砒霜”,但很多人表示,这些电梯广告让人们“没有用户体验”。

内山君整理了资料发现,不少用户对于电梯内广告并无太大异议。矛盾主要源于以下两点:

1、广告内容过于简单;

2、小区物业公司在未与业主沟通的情况下投放电梯广告。

某公众号下有关电梯广告的文章评论

广告内容过于简单,重复的广告很容易让人产生厌倦。这使得电梯广告充满了一种“我不想让你觉得你不想看广告,我想让我感觉到”的强迫感。通过吵闹的音乐和重复的广告口号进行促销往往会适得其反。

其次,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三条:“建筑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所、公共设施、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所有。”小区电梯是小区的公共设施,属于业主所有。由此获得的收入自然也是业主们分享的。同时,根据第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擅自使用房产公用部分及公用设施、设备进行经营活动,且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的,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;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;单位应当遵守前款的规定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
物业管理公司要将电梯间交给商家做广告,必须征得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。不得擅自在电梯间内放置商户广告。但有些物业公司直接省略了这一步,这就造成了业主以物业公司收取广告费来维权的情况。

电梯广告不是“强奸”

基于以上两点,群众对这种“科学”的电梯广告反感也是理所当然的。但并非所有电梯广告都令人难以忍受。创新和技术正在改变电梯广告留下的刻板印象。

今年儿童节期间,新潮传媒携手哆啦A梦,用创新有趣的内容营销打造互动电梯广告,吸引用户参与,打造电影宣传新方式。

观众可以拍照并与广告内容互动

此外,新潮传媒还联合内地地震预警网成都高新减灾研究院、酷云互动推出我国首个“电梯地震预警”系统,正式接入国家地震预警保护社区和家庭安全的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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